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均有编制,共招66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4-26 01:06:07 |  访问:126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开始招聘啦
有事业编制!

?

此次共发布了

第一次和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岗位对象和具体的公告要求有不同

有需要的朋友务必认真阅读

找到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本公告为

人才引进岗位、

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

41人,免笔试
具体公告内容

?

一、医院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是广州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始建于1949 年,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核心区城交通枢纽、广州东部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一一增城区。

1.jpg

2.jpg

经过70多年的建设发展,医院开放床位1200张。目前,医院新大楼主体部分投入使用,医院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此外,医院将推开二期工程建设,投资额为10亿元,届时医院床位数将达到 1,800张

4.jpg

目前,医院拥有西门子 Prisma 3.0T 磁共振、佳能第五代 Aquilion ONE 开拓者 AI-640 CT、C 臂 X 光机及数字减影机 (DSA 系统)、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等大批先进诊疗设备。2023年,我院总诊疗人次达161.72万,年出院人次为3.67万,年住院手术例数达2.61万,三、四级手术例数10008例,C、D型病例6963例。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现有员工 1300 余人。其中,高级职称 132人,博士和硕士 162人。

5.jpg6.jpg

十四五期间,医院将大力加强学科和专科建设,按照「建高地、创特色、强根基、补短板、筑平台」的建设思路,打造一批省市级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更好服务于增城人民。全力打造区域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持续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创伤中心、消化道出血救治中心建设,并着力打造增城地区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治中心,为健康广州贡献力量。

医院高度重视提高科研、教学水平,逐步完善科研教学基础设施,1800㎡的中心实验室即将投入使用,2000㎡的技能培训中心初步建成。医院积极与广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开展学科共建,将进一步提高医院科研水平,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助推医院学科建设提档升级。下一步,将努力建设成为广州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以及广州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创建成为国家临床药物试验基地,推动实现医院转型发展。

按照“双一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管理要求,医院借助广州医科大学强大的品牌效应、管理体系和强大的医教研实力,积极融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组团式发展战略中,实现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学等全面迈进发展快车道。

7.jpg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八)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12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5年毕业生。

(九)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具体岗位表:

二维码.png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进行报名。(网址: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审核。

用人单位于报名开始3个工作日后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由各附属医院自行确定。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4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提交《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名称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

4)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关于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流程具体由用人单位安排。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管理。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六、考试

本公告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各附属医院)自行决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每个环节及格分数为70分。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

面试考核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6:4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项低于70分的,均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九、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用人单位可从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影响其聘用手续的办理。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聘用

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业人员(含已就业但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缴纳部分不足12个月或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学校聘任文件规定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十三、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及各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咨询:

院: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62287026

(三)监督部门:

院:石老师

联系电话:020-62287316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4.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docx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docx

二维码2.png

?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本公告为

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初中级职称岗位

25人,须进行笔试

具体公告内容

?

?

?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八)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12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5年毕业生。

(九)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

(十)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应符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规定,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具体岗位表:

二维码3.png

(二)报名时间

2024426日上午9:00202456日下午17:00

(三)报名方式

登录招聘网(网址:)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对应的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要求填报上传的,审核不合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426日至2024510日。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4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提交《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名称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2)国(境)外留学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12月前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需要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笔试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行政管理岗位原则上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在指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考试确认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报名人员需参加笔试,特殊情况说明:如招聘岗位对学位的要求为具有学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未要求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如招聘岗位对职称的要求为具有初级职称或者中级职称,未要求及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免笔试。

管理岗位: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及名次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

(一)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比例。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短信等)声明放弃复审资格、缺席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岗位其他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人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管理。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面试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各附属医院)自行决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每个环节及格分数为70分。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

面试考核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方法

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面试成绩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6:4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进入体检环节。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0%。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用人单位可从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影响其聘用手续的办理。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聘用

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业人员(含已就业但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缴纳部分不足12个月或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学校聘任文件规定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及各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咨询:

院:黄老师? ? 联系电话:020-62287026

(三)监督部门:

院:石老师? ? 联系电话:020-62287316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4.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docx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docx

6.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docx

?

二维码4.png

?

觉得不错? 记得关注我们

8.jpg



投递流程:

注册今日招聘(https://www.jrzp.com/xiaozhaoView/4251671.shtml),完善个人简历或上传pdf版简历>>选中职位投递>>确认职位或岗位名称>>完成投递,并注意尽量不要多岗投递。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职讯小宝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